其实,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民用无人机大行其道的战争,大部分介于“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之间,与一般认知下的“信息化战争”差异较大,交战双方整体的武器装备技术水平与应用能力一般低于军备技术强国水平,作战存在大国介入下的明显“代理人战争”特点。这让交战双方或其中一方在获取武器装备上往往有着相当大的限制与门槛,无法持续而充分地获得大国的正规武器装备支持。但一般其支持的外部势力又普遍允许甚至鼓励其通过民用市场自行获得与“手搓”作战装备解决有关问题。这就造成了这些局部战事中大量非正规武器装备大行其道的原因,民用无人机大量“参军”仅仅是其中最明显的一个标志。
民用无人机和羽毛球改装炸弹
不过相比用煤气罐改装土造大炮炮弹、用民用卡车改装自爆工具、用皮卡改装轻型武装车辆等办法,民用无人机确实具有技术更为先进、运用价值更大等优点。也是局部战事中目前技术最为先进的装备,从它们的大量应用来看,其实也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民用高科技一定会优先用于军事或战争领域的普遍特点。而中国作为世界现代制造业的中心、民用无人机领域的超级生产强国地位,又在很大程度上为世界各地战事能够大批量采购和使用民用无人机准备了客观条件。
中东武装“手搓”的自杀无人机
但从根本层面思考,民用无人机能够被各路正规和非正规武装人员青睐的最大优势,还在于其几乎不需要专业培训的民用装备“零门槛”使用条件,以及现代移动拍摄通讯条件加持下“居高临下”的信息侦察有利条件。这让持久战事下训练条件不足的人员也可以很容易进行掌握,并进而运用无人机的拍摄技术快速掌握战场环境信息。这实际上起到了以往需要很大投入和经验才能培养出来的侦察兵的作用。在战场侦察情报信息至关重要的今天,民用无人机几乎可以在一夜之间让普通民间人员或新兵变身基础侦察兵,并让本来是乌合之众的非正规武装力量也可以快速掌握战场信息能力,这种作用就相当突出了。甚至,这一现象还开始反向影响相当军事技术强国的特种作战力量建军思维,让类似装备成为了现代侦察兵(特种兵)的一项必要配置。
民用无人机拍摄的中东战场遭遇战
至于这些无人机原本作为民用作业冗余的携带有限载荷能力,更是被缺乏正规空中力量各路非正规武装当做袖珍轰炸机而玩出不少花来。由于民用无人机高度低,噪声小,很难在远距离被发现,其携带的各种手榴弹、迫击炮弹等爆炸弹药也让对手们防不胜防。特别是在交战距离近、强调快速精确火力打击的城镇地区作战环境,民用无人机客串轰炸机的作用又得到了进一步放大,甚至其针对天顶近乎垂直打击的优点,还在相当层面上代替了传统迫击炮、无后坐力炮以及反坦克导弹的地位。这应该是很多专业分析人士无法事先发现或者预测的,也在另一方面影响了未来军事作战弹药与军用无人机的发展理念。
“重磅无人轰炸机”
结合以上信息来看,民用无人机一方面通过其低廉的成本作为代用品解决了很多以往高价值专用武器装备与军事人员才能解决甚至不易解决的作战问题,另一方面还具有上手极其简单和作战表现相对高效的特点,因此成为了这些局部战事中的明星装备。
民用无人机在军事领域和实战上的表现虽然亮眼,但纳入专业视角分析,其实也很容易发现很多民用无人机在战场上天生不足,但不易被非专业视角下很快发现的短板。
首先是抗干扰能力不足。
基于卫星信号和无线电干扰技术的捕获无人机方案
这是民用无人机产品在真正战场上需要面临的最大麻烦,但因为大部分局部战争中整体水平较低,作战双方普遍缺乏电子干扰类装备,往往在非常“干净”的电磁环境下进行作战,这让民用无人机的操控和信息收集传送几乎没有多少限制,才有了最大限度发挥其军用潜力的机会。但从这些无人机的研制初衷来说,民用企业并不需要考虑家庭和小范围民用使用条件之外电磁干扰的影响,出于成本考虑也没有投入较大物力进行针对升级的需要。但一旦遇到真正高强度军用作战环境,民用无人机这一弱点就很容易暴露出来。
可用于反无人机的GPS信号干扰设备
理论上,现有大部分军用电子干扰设备都可以对民用无人机的信号进行很明显的影响,甚至相当部分民用大功率电磁波发射装置都可能形成干扰或压制效果。俄乌战事中,电子战干扰能力相对强的俄军方面也运用战场电子战设备对乌军改装民用FPV无人机作战效能造成多次压制。而在可预见的较长时间内,民用企业并不会、也不需要刻意强化这部分在军备领域才会明显的“短板”,这也成为可预见时间内大规模现代化作战中无法让民用无人机大量参战的最直接障碍。
其次是操作系统的安全问题。
现代民用无人机已经不是简单的“飞行相机”,而更应该看成某种“可飞行遥控智能手机/电脑”来理解,因此其采用的开源操作系统,也可以成为另一种安全隐患。要知道如今高度专业化、封闭性更高的现代防空计算机系统,美军也能利用“舒特系统”进行压制甚至将其瘫痪,利用病毒入侵开源操作系统,更是小菜一碟。一旦民用无人机的操作系统遭到入侵,很可能出现无法使用,或者将弹药丢进自家阵地等问题。
西方推出的反无人机用枪
最后是拦截门槛低。
由于完全以民用市场需求和民用标准设计制造,民用无人机也不考虑对抗真正的军备武器射击需求,四轴飞行设计也不存在任何动力冗余考虑,任何轻武器和防空弹药只要击中就能使其无法使用,所以民用无人机击落并不难,难的是“低小慢”的飞行特点,导致难以发现;难的是造价低廉,导致用常规防空导弹拦截,容易拦破产。
国产反“低慢小”空中目标专用拦截装备
不过对于中国来说,针对这些“低慢小”目标研制专用低成本防空武器,可以说是信手拈来。近年两次珠海防务展上,国内军工企业就充分展示了上到激光、微波类定向能反无人机武器,中到低成本反无人机防空导弹和高炮、下到单兵反无人机杀伤/干扰枪的完整的针对性防空体系,而且部分拦截装备已经成功出口并在对应任务中得到了客户的良好评价。而再极端一些考虑,民用无人机产能足够充沛时,甚至可以用极限一换一的办法,用等数量低成本无人机进行自杀式撞击进行应对。而无论上述哪种办法,对拥有强大制造业支撑的国家都不算真正的问题。
民用无人机外壳无法抵御的军用微波反无人机装备
综合来看,民用无人机本身并不是无懈可击的,是现有的低技术战场环境放大了它的优点,回避了它的短处,形成了“民用无人机包打天下”的认知错觉。在真正的“复杂电磁干扰环境”下,无人机的上述短板都会充分暴露或者被反向利用。
和平时期民用无人机拍摄军舰,已经有明显的军事侦察价值
其实,民用无人机最拿手的任务,还是敌后渗透和特种情报工作。近段时间大陆无人机爱好者往金门、马祖地区放飞无人机,在东京湾向日本直升机航母放飞无人机进行拍摄的行为,军事层面上就有很明显的特种作战与情报侦察意味。
民用无人机已成为武警部队的好帮手
而在边境巡逻、反恐处突、缉毒等复杂风险行动中,民用无人机也可以配合其他现代监控手段,充分为有关部门提供实时情报信息,减小人员直接参与的压力。必要时这些无人机也可以参照现有战例,对武装毒贩、恐怖分子头目等重要目标进行现场“斩首”等特种行动。而在日常的普通社会治安活动当中,民用无人机更是已经大范围广泛应用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现代信息化社会治理的一部分。当然这就已经是题外话了。
最后再总结一下,民用无人机在军事领域应用,带给各国的启示:
首先,民用高科技和军用高科技的应用分野仍然明显,但融合趋势显著。这是国家推进军民产业融合的现实条件。
与无人机相似同样在治安领域得到应用的无人车
其次,非正规作战环境和非战争状态下,大量使用民用高技术装备是大势所趋。这是现代社会治理成本不断上升,战争与非战争行为、军事行动与非军事行动区分不断精细化的结果。
再次,强大的民用制造业实力,对国防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明显的推进和支撑效果。这是建设现代化国防,必须充分兼顾军民产业的理由,也是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
如果自杀无人机的小型内燃机、卫星导航模块和控制芯片被断供……
最后,独立自主的高科技制造业和产业链是国家和国防安全的重要保障。这种要求对中小国家过于苛刻,但对真正的大国,特别是标榜独立自主的现代大国来说,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须条件。